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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9-05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2017年7月7日)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2017年7月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省委常委会建设成为对党绝对忠诚、对组织绝对坦诚、牢记政治责任、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强领导集体,凝心聚力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现就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决做维护核心对党忠诚的表率。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理想,始终把准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的具体要求落实到讲政治上,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
  1.坚定维护核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带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执行上坚定坚决。
  2.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山东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大局中来把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决策各类事项首先从政治上审视把关,任何具有山东特色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确保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工作思路、工作布局、工作机制、工作举措符合中央要求、紧跟中央步伐,确保山东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
  3.加强政治历练。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践行为民宗旨,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积累政治经验,提高政治能力,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到言行上、落实到工作中。
  4.增强政治定力。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性,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自觉地站在意识形态斗争的第一线,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对错误思潮、错误言论,旗帜鲜明地抓、理直气壮地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党的忠诚卫士。
  二、坚定扛起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第一责任,始终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5.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中,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定期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听取群团工作情况汇报,支持他们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调动和发挥好方方面面积极性。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各市党委工作情况汇报,其他常委同志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党组(党委、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6.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健全完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抓党建工作计划,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每年向党中央全面汇报年度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抓党建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每年向省委全会报告工作;常委同志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分管领域负责同志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年底集体听取各市党委书记、省直有关工委(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并进行评议。充分发挥省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听取职能部门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推动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7.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始终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省委常委会定期剖析违纪违法案件,汲取教训,全面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8.带头履职担责。定期听取纪律检查、巡视、作风建设等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定期约谈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层层传导压力。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常委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带队对各市党委和省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和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凡是分管领域党建工作问题较多的,常委同志要主动担责,并向省委常委会专门作出说明,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问责。
  三、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9.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制度。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每年对集体学习作出具体安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综合运用集体研讨、辅导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每月开展1次集体学习,每次研讨学习安排部分常委同志作重点发言。
  10.自觉提高理论素养。常委同志带头强化“两学一做”,每年列出个人年度自学计划,系统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注重从山东这片红色热土中汲取党性营养,从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厚积道德涵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常委同志每年到党校和所在支部讲党课,每学期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或上思想政治课;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11.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
  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着力提高学习能力、观大势谋大事能力、领导改革和发展的能力,不断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创新思维,熟练掌握应对复杂局面、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和推动工作的正确思路、政策措施和实际能力。
  四、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决策办事情。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省委常委会会议或省委全会集体研究决定。
  1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省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提交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事项,原则上应提前3天送常委同志审阅;研究讨论问题,常委同志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常委同志要坚决执行、紧盯落实,做到议而决、决而行、行而实。常委同志工作安排每周向省委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每季度报告1次。
  13.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党规履职尽责,坚持不调研不决策、不充分论证评估不决策、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不决策,增强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在作出重要决策前,应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注意吸收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列席省委重要会议、参与省委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新型智库、法律顾问等方面作用,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加强风险评估。
  14.坚持秉公用权。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专业化水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做到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在班子内部形成既激发个人又依靠集体、既信任鼓励又批评监督、既包容失误又及时纠错、既团结协作又不违原则的良好政治生态,着力强化班子整体功能。
  五、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为全省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出示范。
  15.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民主生活会上,常委同志要作出深刻的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谈话函询等要说明情况,存在错误的要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要作出整改表态。常委同志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单位的民主生活会、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6.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常委同志要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党内活动、党内文件一律以同志相称,带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常委同志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主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示范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要就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作出说明。
  17.坚持讲真话、做诤友。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对上汇报工作、对下指导工作,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带动营造说真话、报实情的良好环境。常委同志之间、常委同志与分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常委同志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也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六、为党和人民事业选好人用好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章关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条件,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紧紧围绕事业发展需要选干部、配班子,切实承担起集体管干部、用干部的重大责任。
  18.严格执行制度和程序。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把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常委同志可向省委署名推荐干部并如实说明理由,决不允许通过其他形式说情打招呼。
  19.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拘一格选用干部,确保选出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地干事创业、做好工作;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女干部力度,进一步优化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
  20.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带头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决不允许拉拉扯扯、封官许愿,决不允许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和单位、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讨价还价、跑官要官等行为要自觉抵制、坚决斗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真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21.从严管理、真心关爱干部。把从严要求落实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加强党内监督,多做咬耳朵、扯袖子的工作;真诚关心爱护干部,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地方努力工作的一线干部,重视基层干部身心健康,定期开展走访慰问,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带动营造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良好氛围。
  七、自觉主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坚持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始终把9900多万山东人民福祉放在心中脑中,大力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定期听取群众工作、民生工作情况汇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每年重点办好一批为民利民实事,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使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3.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调研、会议、接待、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坚持更严要求,自觉抵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持有会员卡,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与群众一块苦、一块过、一块干。
  24.建立联系群众“直通车”。常委同志在扶贫工作重点村、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高等院校等基层单位,分别建立联系点,直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多到欠发达地区和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蹲点调研,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根据省委工作安排,确定重点调研课题,牵头开展调研,年底向省委常委会会议汇报。
  25.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群众工作。坚持常委同志直接处理信访问题制度,每人每年带头帮包化解1—2项群众关注度高、解决难度大的信访案件,从中深入反思和改进工作;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事件中,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住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巡视、信访、审计等渠道掌握的群众意见和网络舆情,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查找工作不足,指导各级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
  八、以改革创新精神干事创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山东实际,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造性开展工作。
  26.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质量效益为中心,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我省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努力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27.以开阔的眼界谋划工作。坚持高点定位,瞄准一流目标,聚焦走在前列,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常委同志分管领域都要推出一批富有山东特色、体现新时期山东精神的工作品牌。健全完善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对经济形势进行1次分析研判,每年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1次务虚会。
  28.以扎实的作风推动落实。坚持“实”字当先、“干”字当头,将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为抓落实的具体思路、具体措施、具体办法,健全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调度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情况,每半年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进行1次集中督导。常委同志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对省委确定的重点任务,定期交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九、在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自律、廉洁勤政上树立标杆。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自觉主动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29.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之间的关系,带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经常检视不足,及时校正偏差,从严修身、用权、律己,从实谋事、创业、做人,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30.严守党的纪律。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一言一行,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始终保持敬畏之心,防微杜渐,远离底线,不越红线,做到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慎独慎微,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严格执行各项保密法规和规定,严格重要文件、内部资料管理,严防跑风漏气,凡是党内不允许对外公开的事情,坚决不对外公开和传播;凡是讨论工作过程中的意见和尚未正式作出的决定,坚决不泄露。
  31.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自觉接受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说明有关情况,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随时报告;主动接受省纪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接受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常委同志要对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政情况作出说明。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常委同志述责述廉情况,巡视、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要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落实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常委同志个人有关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2.带头营造良好家风。坚决抵制特权思想,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净化朋友圈、生活圈,涵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33.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功成不必在我,一张蓝图绘到底,面对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推诿、不避让、不退缩,敢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以省委常委一班人的责任担当和团结实干,带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拼搏奋进、干事创业,努力向党中央、向全省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